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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策】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金智医养项目咨询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24

赣府厅发〔201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机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战略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办学体系不够完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补齐老年教育这个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努力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主要目标。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力争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三、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三)建立老年教育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市、县(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组织、老干部、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民政、体育、老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部门(单位)、行业或企业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继续按原有体制管理和运行。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四)统筹老年教育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教育“十三五”规划,统筹老年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好已有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年大学协会以及基层老年协会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五)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成)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文化(群艺)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科普学校、农家书屋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重视对农村老年人在思想道德、健康安全、文明生活、科学普及、法治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教育服务。根据农村社区老年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老年教育服务。鼓励城市与农村结对,通过选送优秀教师、配送优质资源、开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供教育支援。积极发挥城乡基层老年协会教育平台优势,倡导积极健康的老龄观念,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引导老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增强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六)大力发展部门和行业老年大学。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办学,扩大教育服务范围,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并努力发挥好老年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发挥老干部局、民政等部门优势,建设好省、设区市、县(市、区)老年大学(学校),通过完善和优化教学条件、合理设置专业、制定教学大纲、严格教学实施,使老年大学向着规范化要求发展,发挥老年大学在老年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利用现有老年教育资源,及时向乡镇和农村辐射,推动老年教育重心下移,以就近、便捷、快乐为原则,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稳定可靠丰富的教育服务,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

  (七)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吸纳老年人进入高校参加继续教育或相关培训,共享图书资源、场地资源、实验资源等校园教学活动资源。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特别是艺术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院校和开设有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应结合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提供支持服务。鼓励高校积极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院。鼓励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或晚间的校舍闲置时间,在保证师生安全前提下向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

  (八)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积极培育老年教育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老年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展公益性老年教育组织,举办经营性老年教育机构,鼓励引导各类社区力量通过与老年教育机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求关系,不断优化老年教育的供给侧改革,推进老年教育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在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集养老、教育、培训、医疗为一体。组织和鼓励专业社工、教师、志愿者到养老机构提供教育服务。

 

  五、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九)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鼓励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文化广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免费开放或低价服务。鼓励公办的老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等各类公共设施,利用场所闲置时间,以低价租赁或免费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

  (十)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教育资源平台,打造在线学习平台和空中课堂,推动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到2020年,力争全省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依托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建设江西省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不断丰富网上学习资源。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地方终身学习平台。推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课程资源的数字化改造,扩大老年教育的辐射和共享范围。依托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老年大学和社区教育系统,着力建设好江西老年开放大学系统,形成“省老年开放大学、设区市老年开放大学、县(市、区)老年教育学院、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四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到2020年,力争建成1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11所设区市老年开放大学。

 

  六、完善老年教育保障机制

 

  (十一)加大对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设施投入。整合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提升其教学场所和设施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

  (十二)加大老年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和外聘(兼职)人员薪酬福利。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十三)建设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以江西老年开放大学为主导,发挥省内相关高校优势,建设全省性老年教育资源库,构建省、市、县(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互联网资源建设协作机制与共建共享体系。结合学校优势及老年人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老年教育课程,实现线上输送课程、线下组织活动互动。开发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教材及其他学习资源,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编排科学、能够满足网络与实体教学需要、广受老年人欢迎的老年教育资源体系。

  (十四)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办法,多渠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老年教育教师培训、畅通老年教育教师职称评定通道等方式,帮助建立老年教育人才库。老年大学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外聘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管理队伍;老年学校要配备好专兼职教师;老年学习站(点)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各级老年教育机构要广泛吸纳有专长的老同志加入兼职教师行列。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参与老年教育或从事志愿服务,引导在职教师积极开发、开设面向老年人的实用性、休闲性、娱乐性、文化性课程资源,积极承担老年教育机构的兼职授课任务。鼓励高校或中小学优秀教师以及优秀的在读研究生到老年大学兼职任教,兼任老年大学教师的工作量可计入所在单位工作绩效。老年大学教职人员的培训列入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对象,加大对老年大学教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老年大学办学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加强教师岗位培训,提升老年大学办学专业化水平,在职称评定等方面老年大学教学人员与国民教育机构享受相同待遇;鼓励行业协会专业人员在老年大学任教。

  (十五)加强老年教育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深化对老年教育的研究,社会科学管理部门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项目用于老年教育研究。教育部门要鼓励高校开设老年教育专业课程,培养老年教育人才。鼓励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老年教育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省和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建立老年教育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基层开展老年教育提供咨询和指导。

  2018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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