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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策】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金智医养项目咨询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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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卫函【2021】19号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老龄办: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1〕25号),为做好我省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人口总数、人口老龄化程度、社区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分配到我省的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报名额总数为48个,结合各市(州)社区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名额进行了再分配,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老龄办)要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提升为老年人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等方面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和组织培训等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认真完成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流程

  (一)制定计划与组织推动。各地根据分配的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数量指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推选符合条件的示范性社区。

  (二)自愿申报与县级初核。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并在社区内公示,市州卫生健康委指导县级卫生健康局(老龄办)开展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日前将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有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省级复核与推荐。省卫生健康委对参评社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6月中旬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推荐本省份参评社区名单。

  (四)国家评审、命名与授牌。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抽取部分社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根据评审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根据评选公示结果,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为首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和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要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加强沟通、资料审核和评审验收等具体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对基层推荐的社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合格申报材料较多的地区,省卫生健康委将视情核减申报名额。

  (三)逐级组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将围绕创建标准、评分细则等内容对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逐级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调研指导。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并为当地改进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各地要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力度,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明工作纪律。被推荐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评审过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将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社区5年内不得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郑建华

  联系电话:027-87576330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政编码:430079

  电子邮箱:hhlljk@126.com

   

  附件:1.湖北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

        3.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

        4.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5.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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