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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金智医养项目咨询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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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经发局、社会事务局: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基地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信部联电子〔2020164号文件要求填报,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2、地市初审。由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企业、街道(乡镇)、基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于810日前汇总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部门联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后,再向国家工信部推荐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是促进信息消费增长、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和《江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赣工信医药字〔2017297)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加快试点示范,全面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

  (二)加强调研摸底。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作为一项开展时间不长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跨越多个领域,需要加强深入调研,摸清相关情况。当前,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尚处在起步阶段,相关的智能信息技术虽有一些亮点,但总体上未形成系统配套,应用也还不够广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家底,找出症结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工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拟申报单位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动辖区内相关机构提升建设层次,加快建设进度,指导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材料,推进当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医药工业处龚一鸣0791-88916382电子邮箱gym117@126.com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蔡仕祥

  0791-86212575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王超

  0791-8629187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7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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